关于评选科创中国·湖北科技经济融合优秀项目的通知
各位理事和会员:
为坚持“四个面向”,强化协同创新,推动我省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把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力科技强省建设,湖北省科技经济融合学会计划面向在鄂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开展“科创中国·湖北科技经济融合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湖北省科技经济融合学会
支持单位:湖北技术交易所、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领军人才发展促进会、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二、评选流程
(一)提名。
本评选活动采取学会理事提名方式。提名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鄂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通过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将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有计划、有组织地在相应行业或产业内推广并取得了良好应用成效的项目。
2. 在鄂企业依法引进、消化吸收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相关科学技术成果成功地应用于本组织或者本行业、本领域,改进了生产工艺,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项目。
3.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等保密项目不在提名范围内。
前款所述,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仅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系统、生物新品种等,不包括应用科学技术成果所生产的商品。
(二)调查。
学会秘书处联合第三方机构对提名项目从项目实施真实性、效益数据可靠性、单位人员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调查核实,形成项目调查报告供评审人员参考,并向社会公示核实通过的提名项目。
(三)评审。
第一论评审:学会秘书处根据项目征集的情况,面向全体会员开展网络投票评选,根据得票数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前80%的项目可进入下一轮评选,入围项目向社会公开。
第二轮评审:学会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项目开展评审,评审委员名单向社会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以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优秀等次,并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四)颁发证书。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主办方将向优秀项目完成单位、优秀提名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有关事项
(一)本次提名评选活动不向提名人、参评单位收取费用,项目完成方须据实填写材料。如果在评审过程中,或颁发荣誉称号之后发现项目存在虚构、伪造、剽窃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
(二)请各位理事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提名表盖章扫描件发送到学会秘书处邮箱,原件请寄送到学会秘书处。此次评选活动项目提名数量不限。
(三)本次优秀项目评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科技经济融合学会秘书处所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秘书
联系电话:027-87838185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7楼
湖北省科技经济融合学会
2023年8月30日
(提名表下载请扫二维码)